【胜诉故事】居住近30年临时建筑面临无偿征收,冠领律师帮助河南开封委托人实现转机

  在古城开封的东北一隅,某厂家属院曾是计划经济时代热闹的印记。陈旧的砖混楼房之间,葛先生等工人守着他们已经居住了近三十年的家。这些房子,是1992年他们个人集资由单位统一建造的“职工临时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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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荏苒,城市更新的车轮滚滚驶来。2019年前后,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这片老家属院被划入征收范围。2021年8月,在大多数住户尚未签订正式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挖掘机的轰鸣声打破了往日的宁静,葛先生等人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家园化为瓦砾,但有关部门前期承诺中的补偿安置却迟迟不见踪影。

  2025年,葛先生通过行政复议获得有关部门的回复,该答复称案涉房屋系“临时建筑”,依据规定,不予补偿。

  “临时建筑”四个字,像一把冰冷的刀,试图将葛先生的半生心血一笔勾销。面对强势的回答,葛先生一家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研判指派李晶宁、董鑫蕊律师代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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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通过研究复杂的法律与政策,寻找到了案件突破口——临时建筑不等于零补偿。

  首先,冠领律师锁定“有征收必有补偿”的铁律在起诉书中指出,涉案房屋位于政府批准的征收项目范围内,这一点已被生效的法院判决所确认。该判决不仅明确了房屋在征收区内,更确认了有关部门对葛先生负有法定的补偿安置职责。同时,上级部门的行政复议决定也已认定,有关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因此,有关部门拒绝履行补偿职责,违背生效法律文书。

  其次,冠领律师强调,案涉房屋自1992年建成至2021年被拆,已实际存续并作为家庭唯一或主要住所使用了29年,远超一般临时建筑2~3年的期限。有关部门简单地以近三十年前的一纸“临时”批文否定这一切,显失公平。

  最后,冠领律师紧扣违法点指出,有关部门在未签订协议、未作出补偿决定、未申请法院执行的情况下即先行拆除房屋,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基于此,冠领律师亦提出了具体的补偿方案:可选择参照当地征收方案进行货币补偿或进行产权调换。同时,因有关部门长期怠于履职,应支付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通过审理法院这一高效途径与有关部门开展沟通,经过多轮博弈,对方最终撤销了“分文不补”的决定。为此,冠领律师审时度势代理葛先生撤回起诉,此举既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又为本次纠纷的解决留出了协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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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