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近2000棵林木遭强清且两审败诉,冠领律师代理再审成功获陕西高院裁定指令重审

  2023年12月,陕西汉中的寒冬早已浸透乡间村落,田地里难觅半个人影,远处的山丘也覆着一片寂寥。在多数村民的认知里,这般寂静的光景,总要等到开春才会被渐渐打破,李连江(化名)也同样这般想着。可一天下午,他倚在门前远眺时,却骤然发现自家的承包地,已然换了一副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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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连江心头一紧,当即骑上车朝着承包地赶去。待行至地头,他只见原本成片的树木已被尽数清除,地面上遍布断枝与坑洼。他强压着心头的慌乱与愤懑掏出手机,在村内的微信群中接连发送数条语音,急切追问是谁清除了自家树木。

  群内消息很快增多,可满屏的议论与问询之中,始终无人出面回应。当天晚上,村委会工作人员带领几名村民代表来到他的家中。经沟通,李连江了解到,此次树木清除行为由当地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村委会具体实施,目的是落实耕地整改的相关工作要求。

  李连江承包这片土地已有数十年,土地经营从最初的零散耕种逐步发展为规模化种植,期间投入了大量时间与精力。截至2023年,该承包地上栽种有1700棵板栗树、200棵黄柏树。他没有想到,这些树木能在短时间内被全部清除。

  李连江认为,即便需要配合耕地整改工作,相关部门也应当履行提前告知义务,让他有充足时间对树木进行移栽或妥善处置。对于此次清除行为,相关部门应当给予合理赔偿。但他先后多次与村委会、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李连江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村委会为第三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涉案强制清除树木的行为违法,判令主管部门及村委会赔偿其树木损失54.1万元。

  但法院经审理,采信了主管部门及村委会提出的,实施清除行为前已通过村内广播宣讲、村民代表入户传达等方式,就耕地整改要求及树木清除事宜进行告知的主张,认定该行为属于落实耕地整改政策的合理行为,最终判决驳回李连江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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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连江认为这与事实不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对已履行告知义务的认定符合案件事实,对耕地整改行为合规性的认定并无错误,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继续维权,李连江经过多方咨询,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再审事宜。吕晓庆律师、汪节律师受律所指派介入案件,在全面梳理案件资料后,代理李连江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

  再审申请书中,冠领律师提出三点主张:其一,主管部门及村委会所述的“村内广播宣讲、村民代表入户传达”,无李连江签字确认的告知材料、宣讲签到表,亦无村民代表入户传达的相关记录。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相关告知行为已送达李连江,亦无法证明其知晓耕地整改及树木清除的具体事宜。一审和二审法院未遵循行政诉讼中全面、客观、公正审查证据的基本原则。

  其二,依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主管部门若需实施强制清除行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主管部门直接授意村委会实施案涉强制清除树木行为,构成程序违法。

  其三,根据中央及陕西省关于治理耕地“非粮化”的相关文件要求,农民在自家承包地种植经济林木的,并不必然采取强制清除方式。主管部门在一审和二审中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该强制清除行为符合上述政策要求。

  2025年11月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定指令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目前,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李连江的维权出现新进展,其财产权益的保护将进入新的审理阶段。李连江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于2025年11月15日向冠领律师送来锦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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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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