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征收遭拒付拆迁补偿,冠领律师帮助村民获得重新处理胜诉判决

  辽宁朝阳的刘先生3.647亩承包地2012年被征收为国有,可主管部门以“已在前四次征收中领取1亩土地补偿”为由,拒绝支付此次整体拆迁补偿。委托冠领律师通过申请、复议、诉讼等一系列维权行动后,2025年12月法院判决撤销主管部门的拒绝答复,责令其限期重新处理拆迁补偿申请。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承包地征收遭拒付拆迁补偿,冠领律师帮助村民获得重新处理胜诉判决

  刘先生在辽宁朝阳某村拥有6块共计3.647亩承包地,2012年5月被整体征收为国有土地。但主管部门称,其承包地仅1亩,且已于2005年至2009年分四次征收完毕,补偿款已领取,因此拒绝支付此次拆迁补偿。刘先生表示,部分补偿记录并非本人签字,此前零星补偿仅针对土地临时占用,并非法定征收,遂于2024年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

  冠领律师代理刘先生向主管部门提交补偿安置申请,未获答复后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责令主管部门处理。2025年1月,主管部门作出书面答复,仍以“已完成征收、补偿已领取”为由拒付,再次复议后维持原意见。

  律师随即代理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明确反驳:2012年征地批复与2005-2009年四次征收无追溯或整合关系;主管部门未提供四次征收的单独用地批复、审批记录及具体补偿明细,仅以“1亩已补偿”为由拒付整体拆迁补偿,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

  2025年12月,法院全面审理后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撤销主管部门作出的《答复书》,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对刘先生的拆迁补偿申请重新作出处理。“多年的承包地被征收,却拿不到合理补偿,还好律师帮我找到了对方的证据漏洞。”刘先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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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