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自家的老房子因为破损严重,在没有办齐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进行了翻建,遇到拆迁时,这多出来的面积还能不能算数?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李大爷家的老宅是土坯房,由于年久失修,墙体出现了裂缝,每逢下雨便漏水严重。2023年,为了居住安全,李大爷向村里报备后将老房推倒,在原址上建起了一间砖混结构平房,建筑面积比原来扩大了近40平方米,但并未办理相关手续。然而,新房建成刚一年多,因道路扩建项目,李大爷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征收方称李大爷“未批先建”,不仅新增的面积无法获得补偿,甚至整个翻建部分都零补偿。李大爷顿时傻了眼,自己只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明明已经向村里报备了,难道这样也无法获得拆迁补偿吗?
农村宅基地上新建、翻建房屋,不仅需要符合村庄规划,通常还需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相关审批文件。仅仅向村委会口头报备,并不能等同于获得了法定的行政许可。因此,从程序上讲,李大爷的翻建行为确实存在瑕疵,属于“未批先建”。
但是,程序上的瑕疵并不直接等同于房屋就一定是违建,李大爷的翻建行为是基于老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属于保障基本居住安全的必要修缮,且其房屋没有超出原宅基地范围、未严重违反规划。而且农村房屋考虑“一户一宅”因素,不会轻易因为无建设许可就认定违章建筑。因此,征收方不能简单地以“无证”为由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翻建危房未办手续,拆迁时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李姗珊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