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湖北孝感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2025年初夏的湖北孝感,风本该带着泥土的芬芳,但对于75岁的郑全丽(化名)来说,那段时间的记忆只有刺耳的电锯声和满地的断枝残叶。

故事要从2018年说起。那一年,年近七旬的郑全丽拿到了梦寐以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正式拥有了3.04亩土地的承包权。虽然年事已高,但老人并未闲着,她在这片土地上种下了梨树和桃树,期待着几年后能有一份稳定的收成。然而,随着2024年底征收部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片果园的命运发生了转折。

2025年3月,评估公司对果园里的903棵果树进行了评估。一切似乎都在按程序进行,但变故突生。仅仅过了几个月,就在郑全丽对补偿数额尚未完全认可、更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一场“偷袭”发生了。大片的梨树被锯光,桃树被毁,现场一片狼藉。当老人看着自己精心照料的果树变成枯木,心里五味杂陈。面对这一突发状况,郑全丽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邝智亮代理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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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发现郑全丽并无苗木被清除过程的视频、照片,如何确定本案被告成为最大的难点。冠领律师随即指导郑全丽搜集了案涉评估明细表,这份表显示,委托评估的主体是有关部门。律师敏锐地指出,既然有关部门委托评估了903棵树木,那么后续发生的树木灭失,必然与该部门的征收行为存在高度关联。

在案件陷入僵局时,律师协助郑全丽整理了与社区负责人的录音。录音中,社区负责人承认了工作人员砍伐的事实,冠领律师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推理,案涉强拆的主导机关就是有关部门。准备好诉讼材料后,冠领律师代理郑全丽提起了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法庭上,有关部门辩称,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实施了砍伐。他们强调,社区负责人不是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其无权代理有关部门,郑全丽的主张没有依据。

第三人社区称没有组织实施砍伐树木的行为,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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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在未收到强制拆除决定书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主体不明确的,可以以现有证据初步证明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本案中,虽然直接实施者是社区,但结合评估表、征收公告、录音,可以确定有关部门为具体实施砍伐行为的行政机关。

冠领律师还强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在郑全丽未获得任何补偿、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单方面强制砍伐果树,严重违反了先补偿、后征收的法定程序,侵犯了郑全丽的财产权益,案涉行为应当确认违法。

2026年4月25日,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有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

冠领通过精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成功地将法律责任穿透至真正的行为主体,进而重审“先补偿、后征收”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帮助老人成功维护权益,为后续争取补偿铺平道路。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