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台州某村,青山环抱,溪水潺潺。2018年12月,这里因水库工程建设,正进行着移民搬迁。随着征收工作的进行,绝大多数村民已签订协议,搬离故土。但葛先生却因补偿问题,成了水库工地上最后一道“倔强的身影”。
他83.32平方米的房屋,评估价仅6.6万余元,每平米不足800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51.9万余元,却以2019年1月为价值时点,完全无视近几年物价飞涨。更让他感到不公的是,女儿的补偿权益被“区别对待”:入户评估配合奖把她算作家庭人口,到了签约奖、搬迁奖时,却又将她排除在外。理由是她考上了事业编制,成了一名教师,不再依赖土地生存,丧失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此外,他们的社保安置也成了空头支票。

由于双方迟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有关部门便于2025年5月29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葛先生不服,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赵国栋、许美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份补偿决定。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并未依赖葛先生提供的材料,而是主动梳理补偿决定的每一项构成,逐条对照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报告的技术规范。针对葛先生女儿补偿权益被部分剥夺这一核心争议点,律师仔细核对了入户评估配合奖、签约奖、搬迁奖等各奖励项的家庭人口认定标准,发现有关部门在同一补偿程序中采用双重标准,逻辑上自相矛盾。
在补偿标准方面,律师调取了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同类征收项目的补偿案例,对房屋评估价款的合理性提出有力质疑。他们注意到,评估报告的价值时点与实际补偿决定作出时间相隔数年,期间建材价格、人工成本均已大幅上涨,以老时点计算新补偿,显然违背“公平补偿”原则。关于社保安置,冠领律师查阅了浙江省及当地相关政策文件,发现参保截止日的设定和告知程序存在明显瑕疵。这些前期准备工作,为后续庭审中的质证和辩论奠定了基础。
2025年11月25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冠领直指补偿决定的三处“致命伤”:其一,补偿安置对象认定前后矛盾,葛先生的女儿在同一程序中时而算、时而不算,违反行政行为的统一性和公正性要求;其二,房屋及青苗补偿标准与市场价值严重脱节,无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其三,社保安置未依法落实,有关部门以逾期未办理为由推卸责任,却无法证明已履行有效告知义务。
面对冠领律师的有力质证,有关部门主动撤销了案涉补偿安置决定,自认补偿安置对象、安置户性质、部分地上附着物等事实有误,且决定程序亦有不当。
2026年4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确认案涉征收补偿决定违法。
冠领律师以扎实的前期准备、精准的法律论证,让一纸“问题决定”被作出者撤销,葛先生由此距离拿到合理补偿目标又近了一步。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