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惠州某村四位村民共同申请行政复议成功

  近日,广东惠州市某区管委会就一起村务公开纠纷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精准法律论证,帮助四位委托人成功推动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街道办未依法履职,为村民知情权与监督权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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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等四位村民是广东惠州某街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多次要求街道公开土地发包收益和利益分配、换届选举档案、集体财务账目等关键村务信息,社区却置之不理。

  2024年9月,四村民一起署名向街道办邮寄《村务公开监督申请书》,迟迟没有收到任何答复。无奈之下,他们最终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陈江勇、刘冲代理自己提起行政复议。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聚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指出街道办对村民监督申请“未答复、未调查、未督促”的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复议过程中,针对街道办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辩解,冠领律师提交了两次邮寄被拒的快递记录、具体申请清单等证据,并强调村民依法享有对集体事务的知情权,行政机关不能以‘形式瑕疵’回避监督责任!

  最终,复议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街道办对张先生等人提出的村务公开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并依法责令其限期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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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