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山东烟台的章先生就其房屋被强拆多年未获补偿一事,委托冠领律师维权。律师通过申请安置补偿、行政复议两个程序,有效敦促了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2005年,章先生的房屋因城市规划被纳入拆迁范围后,还未签补偿协议,行政机关就强拆其房屋,事后仅给予部分土地补偿费和奖励费。章先生苦等多年,与行政机关自行协商补偿无果,于2024年4月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鹏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调查了章先生的各项损失,核算相关漏补项目后,代理他提出安置补偿申请。因行政机关未答复,律师随即启动行政复议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安置补偿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辩称,其已在2024年7月作出一份《告知书》,建议章先生向城建局申请补偿,因此主张已履行法定职责。而城建局作为第三人,则辩称其并非补偿义务主体。
在复议机关召开的听证会上,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案涉《告知书》的寄件人为其他机关,文件从作出到寄出相隔2个月之久,存在明显程序瑕疵。律师还强调,行政机关收到补偿申请近3个月后,才作出该《告知书》,明显超过了法定的答复期限。行政机关本身负有履行安置补偿义务的法定职责,其收到补偿申请,未经调查,就告知章先生向其他部门提出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024年10月,复议机关采纳冠领律师的意见,决定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告知书》,责令其限期对章先生的补偿申请重新作出处理。该决定有效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章先生争取合理补偿奠定了基础。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