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山东烟台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撤销补偿决定判决

  山东烟台村民王先生在水库建设征收过程中,因评估争议与主管部门产生纠纷。2023年,他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冠领律师接案后,围绕评估复核未处理、评估时点违规等核心问题维权,经过行政复议及诉讼,于2025年10月帮助王先生获得了撤销原补偿决定并责令主管部门重新作出处理的胜诉判决。

  山东烟台某村村民王先生名下有一处总面积406㎡的房屋,其中334㎡为集体土地性质,72㎡为国有土地性质。2020年12月,因当地水库建设项目需要,该房屋被纳入预征收范围,主管部门随即开展了征收评估工作。之后,因不认可评估报告中房屋及装修装饰的单价,王先生与主管部门产生纠纷。2023年年底,王先生委托冠领律所代理此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肖磊律师介入后,依法调取房屋评估明细,并于2024年3月向主管部门邮寄《评估报告复核申请书》及《补偿安置申请书》,但上述申请未得到处理。鉴于此,冠领律师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随后责令主管部门限期处置此事。2024年12月,主管部门梳理相关情况后,依据原评估报告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王先生提供两种补偿选择:一是135.44万余元的货币补偿,二是366.24㎡的集中安置房。

  该结果仍未达到王先生的预期,冠领律师随即代理其向法院提起房屋征收补偿纠纷诉讼。庭审中,律师重点提出两项答辩意见:其一,2024年3月提交评估复核申请后,主管部门未依法处理该申请,直接以原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作出补偿决定,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评估异议处理的规定。

  其二,经确认,房屋评估时点定为2020年12月,早于案涉征收公告的正式发布日期2021年9月3日,这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要求不一致,评估依据存在瑕疵。

  2025年10月,法院经审理,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主管部门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同时责令主管部门针对王先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宅基地上房屋重新作出处理。

冠领律师代理山东烟台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撤销补偿决定判决-1

冠领律师代理山东烟台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撤销补偿决定判决-2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