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某村村集体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使用20年,到期后对方却以土地属国有为由拒绝返还。村集体为此申请信息公开、土地确权均无果,随后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25年10月,冠领律师代理该村集体提起行政复议,在听证会上,经过7小时的举证与质证,成功助力撤销不予确权决定书,维权首战告捷。

20世纪90年代,该村集体响应国家开发荒滩政策,组织村民开垦土地并分包到户。1996年,村集体与李先生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因对方违约,双方于2004年初经法院执行和解,重新约定土地流转使用20年,至2023年底届满。然而期限届满后,实际占用土地的一家养殖场却主张该土地属于国有,拒绝返还。
为厘清土地权属,该村集体申请了信息公开,并依据公开信息于2024年向有关部门提交土地所有权争议处理申请书。但有关部门签收后始终未作处理,也未送达延期通知。村集体为此委托到冠领律所,律所指派律师赵耀茹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全面查阅案件材料,精准把握核心争议点,首先代理村集体向行政机关申请土地确权。不料行政机关却作出了《土地权属(使用权)争议不予确权决定书》。律师仔细研究发现,此决定书存在多项错误,随后代理村集体提起行政复议并申请举行听证。
听证会上,冠领律师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与程序正当性,进行了长达7小时的举证、质证与陈述,从历史沿革、合同履行、裁判执行到现有占用行为的合法性层层剖析,清晰论证了土地集体所有的权属基础,并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在原处理程序中存在的多项瑕疵,包括受理程序不当、未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审查不全、未回应核心争议等问题。
2025年10月,行政机关认可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原决定存在程序不当、依据不正确等问题,应予纠正,故作出决定:撤销案涉《土地权属(使用权)争议不予确权决定书》,本机关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