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漳州某村征地项目中,村民吴先生因主管部门给出的补偿标准远低于用地主体拨付标准,拒签补偿安置协议。2023年10月,其果园、猪舍遭主管部门强制拆除。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接受吴先生委托代理该案后,派出律师通过举证追责夯实主管部门违法事实,最终法院于2026年1月判决案涉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2020年,福建漳州某村村民吴先生的果园、猪场被列入征地征收范围。作为乙方的用地主体向负责征地的主管部门支付的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4.8万余元,但主管部门向吴先生等村民给出的补偿标准却仅为每亩4.4万余元。吴先生对补偿标准存有异议,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023年10月27日,主管部门强制拆除了吴先生的猪舍与果树。为维护自身权益,吴先生委托冠领律所代理此案。
陈君伟律师接案后,仔细审查案涉征地协议,结合协议中“主管部门(甲方)负责交地;保证所征地块地面附着物全部清理完毕;所涉居民由甲方负责迁移安置”的条款,以及主管部门现身强拆现场的照片、视频证据,判断主管部门为案涉强拆行为责任主体,且其征地过程中未履行相应法定程序,拆除行为明显违法。
随后,律师代理吴先生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诉讼。庭审中,主管部门辩称仅协助用地主体开展土地清表,并非强拆实施主体。冠领律师当庭反驳,指出被告系强拆责任主体,案涉拆除行为既无合法职权与依据,程序也存在严重违法。
2026年1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主管部门2023年10月27日对吴先生猪舍、果树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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