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茂名蓝闰石油公司(化名)斥巨资承租并装修的加油站,在未获得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该公司委托代理诉讼维权。冠领律师厘清相关部门的多项程序错误,明确承租人诉讼主体资格,于2025年11月助蓝闰公司确认案涉强拆行为违法。
蓝闰公司早年租赁了茂名某加油站,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建设与装修,随后转租给赫明公司(化名)实际经营。2023年,该加油站被纳入征收范围。因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征收部门及拆迁单位直接实施了强拆。蓝闰公司不服,慕名委托到冠领律所,律所指派律师龚梦、汪节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经调查发现,2023年省级行政机关征地批复尚未作出时,征收部门已提前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且两个部门强拆前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落实补偿,也未妥善处理承租人及实际经营者的补偿权益,上述行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紧接着,律师全面梳理了租赁合同、付款凭证、转租合同等证据,代理蓝闰公司就行政强制拆除纠纷对征收部门及拆迁单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曾以蓝闰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为由不予立案。律师随即提起上诉,证实蓝闰公司系加油站实际投资及建设主体,与强拆行为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该观点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审理。
在接下来的实体审理阶段,冠领律师紧扣“未批先征”“先拆后补”“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大违法焦点,依据《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论证两个部门无直接强拆职权,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两个部门明知蓝闰公司为承租人、赫明公司为实际经营者,且两家公司在加油站存在装修、设备添附及停产停业损失等独立补偿利益,仍径行强拆,侵害了他们的财产权益。
2025年11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两个部门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据此判决确认征收部门及拆迁单位的案涉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