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方先生经营的1300平米养猪场被有关部门强拆,对方仅通过电话告知不予行政补偿。因申请行政复议无果,方先生于2025年初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聚焦“电话告知”程序错误,论证有关部门未全面适当履行职责,于2025年6月成功撤销案涉行政复议决定。
方先生在洛阳某村建有占地1300平米的养猪场。2019年,当地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该养猪场被划入禁养区。有关部门在未送达任何整改文书的情况下,对养猪场实施了强拆,其虽承诺结算补偿却始终未兑现。
2024年,方先生向有关部门邮寄了《行政补偿申请书》。该部门签收后,仅通过电话告知“案涉养猪场属违法建设,不予行政补偿”。方先生不服,随后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却以“有关部门已履行法定职责”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请。为挽回损失,方先生委托到冠领律所,律所指派律师吕晓庆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系统梳理案件事实后分析认为,案涉养猪场虽因环保政策被拆除,但有关部门实施拆除后,对方先生的补偿申请负有全面、适当的处理职责。本案中,有关部门仅以电话口头答复,既未明确补偿主体、补偿标准,也未提供书面依据,更未依法将申请转交相关责任部门,属于未全面适当履行职责。据此,律师代理方先生对有关部门和复议机关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强调,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补偿决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告知认定事实、法律依据及救济途径。有关部门的口头答复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剥夺了方先生的知情权和后续救济权;复议机关未审查答复形式合法性,仅以“已电话答复”认定履职完毕,忽视了行政行为的程序正当性要求。
2025年6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有关部门未全面适当履行职责,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依据不足,遂判决撤销案涉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对方先生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