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辽宁鞍山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助村民申请行政复议告捷

2023年,辽宁鞍山的马先生认为自己的承包地被违法占用,向行政部门提出查处申请,却未获任何回应。他为此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25年11月,冠领律师紧扣行政部门法定义务与行政程序正当性原则,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推动行政部门限期履职。

马先生是辽宁鞍山某村村民。2023年,他承包的土地被一家能源公司占用,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其间,马先生认为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如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实际施工规模与备案规模严重不符、未履行法定补偿程序等,导致马先生的财产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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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马先生向行政部门邮寄《违法查处申请书》,请求查处能源公司的违法占地行为。然而,行政部门签收后却迟迟未作答复,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同年9月底,马先生求助到冠领律所,律所指派律师林成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迅速锁定案件焦点:行政部门收到履职申请后逾期未答复、未处理,已构成程序违法。律师随之固定项目备案文件、租地协议、快递签收记录等材料,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光伏用地监管规范,明确能源公司违法事实与监管部门法定职责,而后向复议机关提出两项申请确认行政部门不答复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履职。

复议期间,行政部门以“案涉土地属设施农用地,光伏方阵用地仅需备案,而案涉项目已备案”为由进行抗辩。

冠领律师反驳道,即便用地政策有所调整,行政部门对群众的履职申请依法作出答复与处理,仍是其法定义务。行政程序正当性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准则,行政部门必须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与救济权;其收到申请后拒不回应,本质是不履行法定职责,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复议机关经审查,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认定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未书面回应,不能视为已履行法定职责,其行为违反程序正当性原则。2025年11月,复议机关作出决定:责令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对案涉《违法查处申请书》作出处理,并书面回复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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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