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新乡某村集体土地出让后,部分村民耕地权益受损,2023年10月26名村民申请查处违法占地未获主管部门回应。2024年初村民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历经行政复议、诉讼,律师针对用地审批核查缺位与事实认定片面等问题据理力争,2025年10月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及答复,责令主管部门重新调查处理并书面答复23名村民。
2016年,河南新乡某村部分集体土地经挂牌出让,交由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用于工业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该村多名村民发现自家耕地被占用,土地权益受损。2023年10月,26名村民联名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请求依法查处企业占地行为并书面回复,却未获回应。
2024年初,村民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肖磊律师受律所指派负责该案。经行政复议、诉讼等程序推动,主管部门于2024年末对申请查处的地块开展现场测绘。结果显示:村民主张的240.33亩被占土地中,147.33亩属已审批合法用地范围,剩余93亩土地无建筑、未被实际占用。
据此,主管部门作出《答复意见书》,认定不存在违法占地、不予立案。收到文件后,冠领律师明确提出异议:所谓“未被占用”的93亩土地,已被企业通过土地平整完全管控,虽地表无农作物、无耕种痕迹,但已脱离村民承包耕种状态。随后,冠领律师针对主管部门未履行查处职责的行为,代理23名村民(3名中途退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然而,一审法院采纳主管部门意见,认定现场测绘程序合法有效,主管部门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驳回起诉。律师继续代理剩余13名村民(10名中途退出)提起上诉,针对性反击行政机关的证据漏洞与认定错误。
其一,针对被认定为“合法占地”的147.33亩地块,主管部门仅依据政府内部用地批复文件,未核查涉案企业是否取得完整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未完成用地合法性实质审查,核心依据不足,合法占地的认定不能成立。
其二,针对93亩争议地块,主管部门存在事实认定片面、调查履职缺位的问题。主管部门未调查核实该地块的实际耕种占用情况,仅以现场无实质性建筑为由认定地块处于未占用状态,明显不当。
2025年10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行政判决;撤销案涉《答复意见书》;责令当地主管部门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村民提出的违法占地查处申请重新调查处理,并书面答复23名村民。
本案中,村民维权之路充满波折,不少人无奈退出,但剩余村民始终坚守信念,冠领律师亦全力以赴,逆风上诉、据理力争,最终扭转了局势。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