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四川达州拆迁安置复议案,成功督促区行政机关限期履职

在四川省达州市一起拆迁安置纠纷中,冯明月(化名)面对行政机关长达数年未予安置补偿的困境,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通过行政复议成功维权。冠领律师精准抓住案件核心,获得复议机关支持,2026年5月29日,复议机关责令区行政机关在60日内对冯明月的补偿安置事项依法作出处理,打破了当事人维权路上的僵局。

冯明月是四川达州市某村的村民,其丈夫生前在该村拥有一处宅基地。2019年,因达州市某项目建设,厂界外300米防护范围内的住户被纳入搬迁安置范围。经实际测量,冯明月的房屋和宅基地恰好位于该范围内。但其他住户陆续获得安置,冯明月一家却迟迟等不到补偿方案。当地镇行政机关虽曾公示其房屋面积,却以“房屋无合法审批手续”为由,拒绝对其进行补偿安置。冯明月多次沟通无果,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介入维权,李鑫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深入调查后指出,案涉房屋系冯明月继承丈夫遗产所得,宅基地拥有合法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更重要的是,区行政机关在启动搬迁安置工作时,已将冯明月列入公示名单,并在行政复议期间明确承认其房屋位于300米防护范围内。基于此,律师代理冯明月申请了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过程中,冠领律师向复议机关清晰阐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律师指出,区行政机关已同意对防护范围内的住户进行搬迁安置,且认可冯明月的房屋位于该范围内,依法应当对其全部补偿安置请求作出处理认定。然而,区行政机关仅以“房屋无合法手续”为由消极应对,却对宅基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人员安置等其他法定补偿事项长期不予回应,这显然构成了行政不作为。

复议机关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5月29日,复议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对冯明月要求补偿安置的事项依法作出处理。

本案中,冠领律师透过现象看本质,精准抓住了行政机关“选择性履职”的程序漏洞,成功推动复议机关作出责令履职的决定,为当事人打开了通往获得公平补偿的大门,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在征地拆迁领域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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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