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天津市东丽区农村的张丰饶承包一块土地用于种植葡萄,2019年9月,承包地上的500多平方米大棚被当地街道办事处强拆。2020年10月,张丰饶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街道办事处拆除张丰饶大棚的行为违法。街道办事处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3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案件圆满结案。
1985年11月,当地行政机关为张丰饶的父亲核发了《土地使用证》,载明其有权使用承包的园田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投资、耕种和管理。张丰饶父亲去世后,当地村委会于2015年7月出具《证明》,载明现将张丰饶父亲名下的土地过户给张丰饶使用。张丰饶使用该土地种植葡萄、建立葡萄园、搭建看护房。
2019年8月,当地街道办事处在葡萄园外张贴了《通知》,载明要求张丰饶限期提交规划用地、规划工程许可等合法手续,逾期未提交视作无用地建筑合法手续。
2019年9月,街道办事处将作为葡萄园和看护房的500多平方米大棚拆除。直到2019年底,张丰饶到葡萄园埋土防冻时,才发现大棚已被拆除,培育工具等物品被砸毁。张丰饶于2020年6月通过村委会、派出所得知是街道办事处实施了拆除行为,经多次沟通无果后,张丰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张丰饶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冠领律所经过研判后接受了委托,并委派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的罗宝英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即刻赶往当地,实地考察了葡萄园状况,和委托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发现街道办事处实施拆除行为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冠领律师以此为突破口制定出诉讼方案,并于2020年10月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街道办事处在实施拆除行为之前,并未对涉案土地性质、张丰饶是否享有承包经营权或其他合法用地手续等重要事实详尽调查,属于事实不清;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履行限期拆除、催告、强制执行决定、公告、告知陈述和申辩权利等程序,属于程序违法。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因拆除行为已实施完毕,无撤销可能,故判决确认街道办事处拆除张丰饶大棚的行为违法。街道办事处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辩称:张丰饶的起诉已经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请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张丰饶提交的证据证明其于2019年12月得知葡萄园大棚被拆,于2020年6月方才得知拆除行为实施主体为街道办事处,故张丰饶的起诉并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案件圆满结案,委托人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冠领律师以精湛的专业水平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委托人实现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后期争取赔偿、挽回损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