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苏州房屋拆迁补偿律师-房屋被拆多年能要求拆迁安置补偿吗

  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的土地、房屋在很多年前就被征收,但补偿却至今还未落实,还能要求拆迁安置补偿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苏州房屋拆迁补偿律师-房屋被拆多年能要求拆迁安置补偿吗

  江苏苏州的陈女士有住宅157平,为国有土地性质,2012年被整体拆迁,并下达维新村渔业组拆迁安置办法,政府口头承诺有补偿但并未兑现,双方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而后直接以没有补偿为由拒绝陈女士和其母亲的补偿请求。

  拆迁方在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先将房屋拆除,明显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征收原则,涉嫌违法拆迁,被拆迁人有权要求违法行政机关进行赔偿。

  在整体拆迁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征收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进行补偿安置。

  本案陈女士虽然在房屋被拆迁后没有及时依法维权,但只要能够证明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她作为被征收人仍有权利依法获得补偿安置。

  建议陈女士调取相关征收文件后及时向政府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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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