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河北老城区改造律师-城中村拆迁方案不合理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中,地方政府会发布相关的征收文件和具体的拆迁方案,前期有房屋征收决定或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后期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是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限期搬迁通知等文件,会明确告知被征收人征收的时间、实施的部门、征收的范围等。

河北老城区改造律师-城中村拆迁方案不合理怎么办

  那么,如果遇到老城区改造,对拆迁方案不满意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北石家庄的李女士现有宅基地700平,为集体土地性质,现因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面临拆迁。已下达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石家庄市政府安置补偿标准的意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书面文件。李女士认为自家的房屋面积很大,补偿价格却很低,补偿不合理,尚未签署安置补偿协议。

  当被拆迁方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时,可以拒绝签字,为维权争取时间,但长期拖延拒签协议,也可能面临被强制拆除的风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一旦认为方案不合理,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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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