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西拆迁补偿律师-棚改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提高补偿

  征收公告发布后几年过去了,才实际开展征收、进行公告,但是此时征收方却还是以几年前的补偿标准确定补偿价格,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切实保障。那么,棚改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提高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西拆迁补偿律师-棚改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提高补偿

  山西临汾张先生有一套住宅,持有国有土地证和房屋登记证。2017年因棚改拆迁项目被征收,由于补偿方案中确定的补偿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张先生没有和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2020年,该房被强制拆除,张先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按照补偿面积的现在的市场价进行赔偿。

  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本案中的征收方没有与张先生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就强制拆除张先生的房屋,该行为明显违法,应赔偿损失。虽然该房在2017年被评估过,但2020年拆除时已经过了近三年,不能适用该评估价,而是应该以拆除时的安置房市场单价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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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