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天津房屋拆迁补偿律师-土地征收没有拆迁公告合法吗

  拆迁公告,即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具体内容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等。那么,土地征收没有拆迁公告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天津房屋拆迁补偿律师-土地征收没有拆迁公告合法吗

  家住天津的彭先生有一处合法房屋,因地理位置特殊,在一个道路建设工程中被纳入征收范围,但他没有收到任何官方的文件或通知。随后有人上门调查,但也只是比比划划,说要做征收评估。彭先生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及时向行政机关申请了信息公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征收方没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征收公告的,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

  对于行政机关怠于行使公告、通知的违法行为,拆迁户有权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然后再有针对性的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程序,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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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