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职工家属院被拆住户无补偿,冠领律师代理老职工力促相关部门履职

  在河北张家口某县,一片名为“化工厂家属院”的宿舍区静静矗立了几十年。红砖墙面上爬满岁月的痕迹,屋檐下曾住着刘强(化名)等七名与化工厂命运相连的职工。他们虽没有房产证,但一直凭着当年化工厂的“福利分房”,在这里扎根生活,这片屋檐成为安身立命之所。

【胜诉故事】职工家属院被拆住户无补偿,冠领律师代理老职工力促相关部门履职-1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2008年,化工厂完成改制,土地与房屋被县行政机关接管。这片饱含职工生活印记的土地被纳入开发规划,县行政机关将包含宿舍区在内的几个地块出让给了开发商。起初,居民们还对改善居住条件抱有一丝期待,直到2023年春天,开发商的拆迁小组进驻,推土机的轰鸣声打破了往日的宁静。一个清晨,部分房屋在尘土中轰然倒塌,而刘强等七人却未收到任何补偿。看着曾经邻里相聚的院落变成废墟,人们站在瓦砾前,眼中满是茫然与无措。

  2023年7月,刘强等七人联名向县行政机关邮寄了《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申请书》,可回信如石沉大海,希望落空的阴影笼罩着每一个家庭。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七人决定共同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律师陈君伟代理此案。

  深入分析案情后,冠领律师立即展开了周密的前期准备,仔细梳理了从化工厂改制到土地出让的全部文件,随后代理刘强等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冠领律师首先明确本案的责任主体,指出:《县信访联席办答复意见》载明,县行政机关为实施旧城区改造,于2013年7月有偿收回了原化工厂厂区范围内全部土地,其明知厂房内有职工居住,应当给予补偿但未补偿。此外,县公安局出具的《报警案件登记表》载明,强拆属于县行政机关的行为,因此开发商的拆除行为应由县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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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县行政机关的具体责任认定,律师进一步阐明,县行政机关的出让行为违反了《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中“不得毛地出让”的规定,即县行政机关不得在未完成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工作的情况下,就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开发商,因此县行政机关应当对刘强等七人履行补偿职责。

  一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大部分意见,判决县行政机关限期对刘强等七人履行补偿职责。

  对此结果,县行政机关表示不服,又以“案件已经超三年诉讼时效”为由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再度从容应战,指出本案涉及刘强等七人福利分房的权益,属于不动产争议,诉讼时效应当是二十年。

  2025年7月,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纸终审判决,为这场长达两年的维权之路迎来了胜利的曙光。而对刘强等人而言,这份判决不仅是法律的胜利,更是对他们坚守的交代。他们曾经是时代的建设者,而今他们终于等来了补偿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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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