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的安徽合肥乡间,风里裹着新麦的淡香。杨依依侧坐在电动车后座,胳膊轻轻圈着新婚丈夫刘佳崖的腰,闭着眼沉浸地体会此刻的幸福。“证件都带齐了吧?”刘佳崖的声音顺着风飘过来,带着几分沉稳。杨依依把脸贴在他的后背应道:“早收在包里了,这种事哪敢马虎。”

他们要去派出所迁户口。当时村里正推进自愿交房退耕政策,刘佳崖家已经主动配合。夫妻俩提前问过村干部,要是这段时间能把杨依依的户口迁进来,此后她就能算村里的在册人口,等政策落实时也能拿到相应的补偿款。
只是,政策有既定的章程,人心与感情却经不起琐碎消磨。迁户后,杨依依的名字如愿被登记到征地转户在册农业人口公示名单上,但随着生活中的琐碎事务逐渐叠加,杨依依与刘佳崖的矛盾逐渐升级。2019年6月,在补偿安置未落实之时,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杨依依收拾行李搬离刘家。此后,她未再询问过补偿安置之事。
直到2024年,杨依依听老乡闲聊时提到,刘佳崖家所在村的拆迁补偿安置已经落实,安置房补贴、人头安置费等款项都已发放到位。这让杨依依的心重新悬了起来,因为自始至终,她从未收到过任何一笔属于自己的补偿款。
“我是安置人口之一,怎么会没有我的份?”疑惑与不安交织,杨依依决定找回属于自己的权益。多方咨询无果后,她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林成律师详细听完她的经历,告知其应享有补偿权益,随后着手协助杨依依维权。
要查清补偿款去向,首要任务是获取刘佳崖家庭户具体的拆迁补偿信息。为此,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材料,以杨依依的名义向当地拆迁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明确要求公开两项关键内容:一是刘佳崖家庭户安置房的补贴及领取情况;二是该户人头安置费及领取情况。冠领律师判断,只有拿到这些信息,才能核实补偿是否被遗漏或侵占,为后续维权筑牢证据基础。
然而,维权之路并不顺利。2024年11月15日,杨依依收到拆迁部门的答复书,对方以“她不符合安置条件”“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且第三方(刘佳崖户)不同意公开”为由,直接拒绝公开任何信息。不服此结果的杨依依,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上级部门最终仍维持了拆迁部门的决定。

两次碰壁让杨依依有些灰心,但冠领律师始终坚定地告诉她:“你的权益有事实和法律支撑,我们不能放弃,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问题。”随后,冠领律师以拆迁部门和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了信息公开纠纷诉讼。庭审中,拆迁部门和上级部门除以“涉及第三方利益”抗辩外,均否认了杨依依的安置资格,并表示不公开案涉信息也不会损害公共利益。
面对对方的主张,冠领律师援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展开辩驳:其一,杨依依曾是刘佳崖家庭户成员,且姓名明确列入该村征地转户在册农业人口名单,其安置资格有事实依据;其二,即便已与刘佳崖离婚,杨依依与刘佳崖户的安置补偿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且征收补偿工作需依法保障公开性,因此刘佳崖户的安置补偿情况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冠领律师进一步指出,拆迁部门以“涉及第三方利益、第三方不同意”为由拒绝公开,明显适用法律错误;上级部门未纠正该错误,反而维持原答复,同样不符合法律规定。
2025年8月,法院完全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拆迁部门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撤销上级部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要求拆迁部门在判决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杨依依公开刘佳崖户的安置房、人口安置费补贴及领取情况。
这场胜诉不仅是杨依依个人权益的“回归”,更明确了拆迁补偿领域的一个关键原则:行政部门不能简单以“第三方不同意”为由,拒绝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对每个人而言,在涉及户口、拆迁等权益相关事务时,务必妥善保管公示名单、政策通知等凭证,即便后续情况变化(如婚姻变动),也别轻易放弃对自身权益的关注。法律始终为主动维权者提供支撑,不让合法权益在时间或推诿中“流失”。(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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