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辉(化名)是云南大理一个村庄的村民,他性格耿直,做事认真。2019年,因高速项目修建,村里获得了一笔征收补偿款。但关于这笔钱的详细去向,村里始终未给村民一个明确的交代。与此同时,村里为修建一座小庙而支出的具体明细也同样成谜。这两笔关乎集体利益资金的使用情况像一团迷雾,多年以来,笼罩在孙辉心头。

2024年9月,孙辉正式向村委会提交了《村务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两项关键账目:一是64万余元征收补偿款的具体开支,二是村里修建小庙的38万元支出明细。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村委会始终没有回应。
2024年12月,不甘于此的孙辉寄出了一封《监督申请书》,要求镇行政机关督促村委会履行公开职责。可信件如石沉大海,镇行政机关同样没有答复。
面对这一结果,孙辉并未气馁。2025年2月,他向县行政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希望上级机关能够纠正错误,但复议决定以“账目已公示”为由,驳回了复议请求。维权之路再度陷入僵局,孙辉深感无力。
2025年5月,经人推荐,孙辉求助到了北京冠领(武汉)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律师冯昱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对案件细节展开了全面梳理,迅速锁定了本案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程序中多处违法点。随后,律师代理孙辉,以县行政机关和镇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镇行政机关依法督促村委会对孙辉申请事项予以答复。

庭审中,镇行政机关详细陈述了自2022年以来多次安排孙辉查账、对账的情况,力图证明其已经“积极履行督促职责”。县行政机关则指出孙辉曾查阅过账目且账目已张榜公示,故镇行政机关履行了自身职责,进而复议决定事实清楚,无需撤销。
对此,冠领律师表示,镇行政机关所提供的证据,尤其是2025年5月8日才匆忙制作的《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说明》,未加盖公章,主体不明,根本无法证明是在收到孙辉监督申请后依法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开的结果。村务公开不是“一次性动作”,而是持续的义务,村民的知情权不因曾经查阅过账目而消失,更不能以事后的、形式上的“补公示”来掩盖当初行政不作为的事实。
此外,律师还引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指出:“镇行政机关在收到监督申请后两个月内未作答复,已构成违法;县行政机关在复议中未查清事实,维持这一行为,更是错上加错。”
2025年8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县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并责令镇行政机关在60日内对孙辉的申请作出处理。
至此,孙辉的诉讼之路顺利告捷。后续,冠领律师还持续督促镇行政机关依法重新作出答复,确保孙辉的知情权得到实质落实。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