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以“登记错误”为由撤销村民土地承包证,冠领律师通过行政复议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雨季,云雾缠绕在雪山山腰。村民徐红秀(化名)每天清晨都要爬上村后山坡,查看自家21.04亩承包地里的玉米长势。这片土地是徐家从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就开始耕种的土地,2018年获得了行政机关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红章鲜亮地印在证书右下角。然而2025年春,当地行政机关启动“产业发展灌溉项目”,让徐红秀的土地承包权陷入了意想不到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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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徐红秀发现施工队在她的承包地上动工时,她立即带着土地承包证去找村委会理论。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这块地属于“集体机动地”,由于登记错误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委会已经决定收回。尽管徐红秀据理力争,但施工队仍征用了徐红秀家的21.04亩土地,启动了项目建设。

  对此感到不服的徐红秀,向行政机关邮寄《安置补偿申请书》,要求对项目涉及的21亩承包地进行补偿。邮件显示1月23日签收,可是直到4月12日,她才收到行政机关的答复书,且内容完全否认其承包权。更令人困惑的是,行政机关在8月29日又主动撤销了这份答复书,称“事实认定证据不足”,但未给出新的结论。这种反复让徐红秀的土地权益陷入悬空状态。

  就在徐红秀一筹莫展之时,家人了解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抱着最后的希望,徐红秀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郑俊霄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敏锐地抓住两个突破口:一是行政机关超期送达答复书的程序违法问题;二是村委会单方面“收回”承包地的实体权利争议。律师指导徐红秀固定了关键证据: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承包经营权证、项目规划图显示工程穿越承包地、邮政EMS送达记录等。最有力的证据是行政机关8月29日作出的《撤销决定》,其中承认“事实认定证据不足”,这成为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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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审理中,冠领律师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未被法定程序撤销前具有公定力;村委会的“收回决定”未经法定程序;项目虽称“不涉及征地”,但实际占用承包地应依法补偿。

  最终,复议机关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重新审查补偿申请。

  在法律实践中,程序正义是保障每个人尊严的护栏。当行政机关作出任何决定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的核心财产权,任何变动都应当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程序正义如同群山间的阶梯,虽然蜿蜒曲折,但能引领人走向公平的顶峰。每一起对程序违法的纠正,都是对权力任性的警示,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夯实。当大山深处的农民也能通过法律程序守护土地权益,法治的阳光就真正照进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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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