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业园区深处,李老板的化工厂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一份土地性质认定书,将他的工业用地重新界定为农业用地,这让企业的拆迁补偿金额直接腰斩。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李老板的化工厂建于2005年,是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证上明确记载为工业用途。企业在此经营近二十年,累计投入数千万元建设厂房、购置设备,形成了完善的生产体系。2024年,因环保整治要求,该区域企业需要整体搬迁。
在核算拆迁补偿时,征收方提出该地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手续存在瑕疵,因此只能按照农业用地标准进行补偿。这一认定使得补偿标准从每平方米数千元降至数百元,企业将面临巨大损失。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用途的认定应当以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载明的用途为核心依据。当登记用途与规划用途出现不一致时,不能简单地以一方否定另一方,而应当综合考虑用地历史、政策背景、实际投资与使用状况等因素。特别是对于李老板这样长期合法经营、形成重大信赖利益的企业,征收补偿必须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确保其“原有生产经营水平不降低、持续发展有保障”。
面对土地性质认定争议,李老板可以立即系统梳理并复印保存所有能证明土地合法使用与企业投资的文件。然后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标准争议向组织实施征收的人民政府正式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中,应重点陈述企业近二十年的合法经营历史、形成的信赖利益以及巨大的投资规模,主张按工业用地市场价值进行补偿。若申请无果,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最后若行政复议没有获得理想答复,李老板也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审查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并判决给予公平补偿。司法诉讼是解决此类重大财产权益争议的最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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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霍雨菲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