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房屋被征收却未被占用能否要求补偿?冠领律师帮山东委托人获满意答复

  在山东省潍坊市某村,赵清源家门前原本是一片开阔的农田,自2021年12月起,这一切因修建高速公路发生了改变。此后,巨大的施工机械日夜轰鸣,高速公路的路基逐渐延伸到他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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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段时间,房子每天都在震动。”赵清源的儿子赵帅回忆道,他指着墙上几道明显的裂纹,“后来下雨天,好几处屋顶开始漏水。”更让赵家不安的是,他们的部分宅基地被划入了征收范围,剩下的部分却在风雨中飘零。

  2024年秋天,眼见高速公路已经建成通车,自家的房子虽然没被拆除,但距离高速路肩仅数米之遥,噪音和安全隐患让全家寝食难安。

  多方奔走无果后,赵清源父子决定采取法律行动。他们向有关部门邮寄了《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申请书》,要求对房屋、院落等作出书面补偿决定。等待两个月后,他们只等来了一个回音:“房子没拆,高速也建完了,不再补偿。”这个结果让老赵父子无法接受——明明征收公告上白纸黑字写着他们的部分宅基地在征收范围内,怎么就能“不再补偿”呢?

  于是,他们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结果再次失望。复议决定认为他们的房屋“未被实际征收”,有关部门没有补偿职责。走投无路之下,二人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指派张宁宁、王晓灿律师代理本案。

  在查阅相关征收政策后,冠领律师敏锐地发现了案件的关键所在:在高速公路已经建成通车,不再使用该部分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是否负有征收补偿职责?针对以上突破口,冠领律师查阅山东省及全国范围内相关类案,高效拟好起诉状代理赵家父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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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有关部门辩称:

  案涉房屋、院落既未被占用也未被拆除,其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及本次行政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上级部门随声附和,并称自己作出的复议决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冠领律师针对性地辩驳:

  首先,征收的法律效力不取决于“是否实际拆除”。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的法律效果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就已产生。案涉部分宅基地在2021年的征收公告中明确被列入征收范围,这意味着该部分土地性质已从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不能因为后来修改了施工方案、没有实际拆除房屋,就否定征收行为的法律效力。

  其次,复议机关的事实认定存在根本错误。上级部门在复议决定中称“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这与征收公告的文字记载直接矛盾。行政复议应当全面审查事实,而不是简单地采纳下级机关的说法。冠领律师当庭展示了征收公告的原文,其中明确包含案涉宅基地的部分面积。

  2025年9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有关部门在六十日内作出补偿安置决定,撤销之前的错误答复和复议决定。这场历时近六年的争议,终于有了一个公正的结果。

  走出法院时,赵清源握着判决书的手微微颤抖。他望了望不远处川流不息的高速公路,又回头看看住了大半辈子的老宅,心中涌起踏实的感觉。(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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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