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的孙阳武(化名)在二十多年前从城里买下一块地,建起了自己的房子。他本以为自此安居乐业,却没想到,2017年的一纸征地公告,让他陷入了一场长达数年的补偿拉锯战。孙阳武的房屋被明确划入了征收范围,但补偿的事宜却始终悬而未决。尽管项目实施单位从2021年到2025年间多次上门协商,但因对补偿方案存在异议,孙阳武一直未能签订补偿协议。

为了争取合理权益,2025年4月,孙阳武向成都市人民政府正式提交了《要求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然而,申请转至责任主体区行政机关后,却迟迟没有得到答复。在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与催促后,区行政机关终于在2025年8月给出了一份《回复》,但这份回复的内容却让孙阳武难以接受。回复认为孙阳武的房屋属于“购地建房”,并非农村宅基地,其本人也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仅能对房屋本身进行拆迁补偿,不涉及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社会保障等费用,也无权获得产权调换或其他补助奖励。
面对这份结果,孙阳武感到不解和失落,他认为自己理应获得公平合理的安置补偿。在家人的建议下,孙阳武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陈江勇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进行了法律分析。律师认为,本案的核心并非直接裁决具体的补偿方式与金额,而在于审查区行政机关作出的《回复》这一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在系统分析案件情况后,冠领律师代理孙阳武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书中,冠领律师首先指出程序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公民的履职申请应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区行政机关在收到转办的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该程序违法事实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在先的另一份复议决定中予以确认。

其次,针对实体内容,律师认为案涉《回复》内容过于笼统且武断。行政机关仅依据一份二十多年前的《协议书》便认定房屋性质并完全否定申请人的安置资格,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对申请人反映的补偿诉求(如请求参照周边房价补偿或产权调换等)进行过全面、审慎的调查核实。律师主张,该《回复》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能依法履行其作为征收组织实施主体应尽的调查处理职责。
复议机关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5年11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区行政机关作出的《回复》;责令其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孙阳武递交的《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申请书》重新进行调查处理或作出答复。
这个复议结果,对于孙阳武而言是一次关键的阶段性胜利。冠领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工作,成功为委托人打开了争取获得公平补偿的大门。该决定不仅纠正了行政机关在事实认定上的疏漏,更以法律强制力责令重启程序,对申请人孙阳武的诉求进行实质审查和处理。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