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及附属物拆迁补偿有分歧,法院责令征收部门作出补偿决定

  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直接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补偿范围与标准的认定,更是征收推进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山西陈章岳(化名)因宅基地征收补偿与征收方产生分歧,迟迟未能签订补偿协议,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介入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宅基地及附属物拆迁补偿有分歧,法院责令征收部门作出补偿决定

  2023年5月,陈章岳的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被纳入国道改扩建征收范围,多部门共同勘察后签订《地面资产现场勘察表》,确认了被征收资产情况。但后续协商中,征收下属部门认为部分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过高,仅同意对房屋及部分附属物进行补偿,拒绝了陈章岳的诉求,故而他迟迟未签约。2025年,陈章岳委托冠领律所介入。

  冠领律师梳理详细补偿诉求清单,代理陈章岳向征收部门邮寄《安置补偿申请书》,但其签收后未答复,之后下属机构作出的《答复》也未回应25项拆迁补偿明细。律师随即代理提起行政复议,却被上级部门以“无第三方评估、不具备履职条件”驳回。

  为推进维权,律师以征收部门和上级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指出:征收工作已至后期,完全具备履职条件;下属机构的《答复》明确了补偿金额,已实质影响陈章岳权益,且未告知救济权利,程序与实体均违法;征收部门是法定拆迁补偿主体,下属机构履职后果应由其承担。

  2025年12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撤销下属机构的《答复》和上级部门的复议决定,责令征收部门结合第三方评估、区片综合地价及附着物补偿指导意见,60日内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保障陈章岳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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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