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拿到的拆迁补偿与用地标准有差距。若遇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权益如何保障?近日,福建的龚先生便遇到了征收部门“中间商赚差价”的困扰。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龚先生在福建漳州某村拥有承包地及地上养殖场、果树等附着物。2020年3月,因公共设施建设案涉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部门与土地使用方约定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4.8万多元,但仅给予龚先生每亩4.5万余元的补偿。龚先生不满征收部门“中间商赚差价”的行为,迟迟未签拆迁补偿协议。2023年10月,在有关部门的主导下,案涉果树、养殖场遭到了强拆。
龚先生认为自己的拆迁补偿权益受到了侵犯,遂向有关部门讨要说法,然而,有关部门却辩称自己仅派人到场协助维持秩序,并非拆除行为的实施主体。
对此,龚先生想要通过起诉确认有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他的诉求会得到支持吗?
首先,有关部门到场执行强制清除行为,这已构成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行为”。有关部门辩称其仅为“协助”,与其实质主导并参与强制拆除的事实明显不符。
另外,无论征收背景如何,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前必须履行法定的告知、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程序,而有关部门未能履行上述程序,其行为属于程序违法。
因此,龚先生可以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维护自己的拆迁补偿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土地拆迁补偿每亩减少10万元,被征收人该怎么维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杨佳钰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