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拆了,补偿款也给了,可少了一大截。我们向征收部门申请履职,等了几个月,愣是没人给个说法。后来申请行政复议,又遭到了驳回……”河南洛阳的任先生夫妇向冠领律师讲述这段维权经历时,满是无奈与焦虑。所以他们决定不再独自应对,而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这一举措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任先生夫妇在洛阳某村拥有一栋三层楼房,总面积387平方米。2022年,该房屋因高速公路项目被征收并拆除。然而,在征收过程中,由于征收部门未发布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等法定文件,导致出现多处漏登、漏测的情况。尽管任先生夫妇签订了《拆迁协议》,并获得了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但后来却发现屋内壁纸、复合地板、琉璃瓦等13项财产未获得补偿,经核算,共计16.9万元。
2024年10月,任先生夫妇向征收部门邮寄了《履行补偿职责申请书》,要求依法补足上述款项。然而,该申请却如石沉大海。两人等待数月,征收部门仍未作出任何回应。无奈之下,任先生夫妇申请了行政复议。2025年2月,复议机关以“已签订协议、补偿到位”为由,驳回了他们的请求。
面对复议失败的不利局面,任先生夫妇决定寻求外部援助,于是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陈君伟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前往洛阳,梳理案件卷宗,深入分析案情细节。律师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征收部门作为征收主体,是否负有对任先生的履职申请作出答复的法定义务,以及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是否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
针对案件焦点,律师收集了任先生夫妇的身份证明、履职申请书邮寄凭证、行政复议材料等多组证据,厘清两个部门在行政行为中的违法之处,而后围绕任先生夫妇的诉讼请求,制定诉讼策略,并代理二人提起履行补偿职责及行政复议之诉。

庭审中,征收部门辩称,任先生夫妇在2023年曾申请信访,有关部门已就相关事项作出答复,所以二人的履职申请属于重复申请。复议机关则表示,复议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
冠领律师反驳道,征收部门作为征收主导单位,是履行补偿职责的法定主体,其收到书面履职申请后未作任何答复,已构成行政不作为。有关部门此前的信访处理意见并非法定形式的补偿决定文书,不能替代征收部门的法定答复义务。同时,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未对任先生夫妇提出的13项具体诉求进行实质审查,仅依据有关部门的信访答复作出的复议决定,事实认定不清,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此外,律师还针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程序违法、补偿漏项等问题,向法庭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详细阐述任先生夫妇的合法诉求,为两人维权筑牢法律基础。
2025年10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案涉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对任先生夫妇的申请作出处理。
本案中,冠领律师紧扣行政不作为、程序违法这两大关键要点,精准拆解复议决定的错误逻辑,推动法院对行政机关履职义务进行司法审查。本案虽未直接判决补偿金额,但通过程序性胜诉,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再次被重视的权利。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