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湘西某村落,村民赵如萍(化名)从未想过,自家那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归属,会引发一场长达数年的法律拉锯战。2016年,为落实国家扶贫搬迁政策,当地行政机关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赵如萍所在的村子被明确列为搬迁范围,她和许多村民一样,满怀希望等待安置。

政策落地执行时,赵如萍家因与同村另一户被认定为“一房两户”,通过抽签幸运地分得了两套安置房。这本是值得高兴的事,但2021年镇行政机关出台的“以房换房”新方案,让情况急转直下。新规要求“一房两户”只能置换一套房,这意味着赵如萍必须退回其中一套。2022年5月,她的配偶无奈腾退了房屋,领取了6400元搬迁费,但赵如萍内心始终无法接受。她认为,自家完全符合最初的搬迁政策,有权获得两套住房,镇里后来的“新政”和强行收房的行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2024年7月,赵如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了解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决定委托其进行维权,律师赵萍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指导赵如萍向镇行政机关提交了《补偿安置申请书》,要求保留房屋或另行安置。两个月后,镇行政机关答复称此事“已作处理”,并强调“易地搬迁是政策性行为,不是行政行为”。随后,律师再次指导赵如萍向县行政机关申请了行政复议。然而,2024年10月,县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以“属于政策性行为”“超过复议期限”等理由,将赵如萍的诉求拒之门外。
行政复议之路被堵死,冠领律师果断建议赵如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那份不予受理决定。然而,在一审法院采纳了县行政机关的观点,认为搬迁安置是“落实政策的政策性行为”,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行政行为”范畴。2025年,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了赵如萍的起诉,维权之路似乎走到了尽头。

面对败诉,赵如萍和冠领律师没有放弃。律师认为,行政机关对符合政策的搬迁户作出安置承诺,这不仅是政策,更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政允诺,行政机关不履行承诺侵害百姓权益,百姓理应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在律师的建议下,赵如萍决定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二审法庭上,冠领律师直指案件核心法律争议:县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行为,究竟是不可诉的“政策行为”,还是可诉的“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冠领律师向法官阐明,县行政机关制定的搬迁实施办法,是对特定搬迁对象作出的具体承诺,构成了法律上的行政允诺。赵如萍户作为政策明确规定的搬迁对象,且已按行政机关要求完成搬迁,就有权要求行政机关兑现承诺。县行政机关和一审法院以“政策性行为”为由,拒绝审查百姓的实质诉求,实质上是回避矛盾,这违背了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保护公民权益、化解行政争议的根本目的。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5年12月19日,法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湘西州中院继续审理此案。
这份裁定如同一把钥匙,为赵如萍重新打开了司法救济的大门。更重要的转折随之而来:面对省高院明确的法律意见,县行政机关在案件发回重审后,主动撤销了此前那份《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这意味着,赵如萍要求落实安置补偿的实体诉求,终于能够进入行政机关的正式审查程序,有了得到实质性解决的可能。
这场跨越数年的诉讼,对赵如萍而言,是一场捍卫自身权益的艰难胜利。从复议被拒、一审败诉,到二审翻案并最终促使行政机关改变决定,每一步都凝聚着坚持与专业法律工作的力量。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