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果园遭填埋无补偿,冠领律师助委托人起诉撤销敷衍答复

  2024年的初冬,河南省郑州市的寒风裹着凉意从脸颊刮过,张建兵(化名)站在自己承包的4.8亩集体土地上,脚下是被建筑垃圾填埋得严严实实的耕地。看着眼前枯死的果树残骸,他的眉头拧成了疙瘩,眼神里翻涌着无奈,更藏着难以遏制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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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张建兵倾尽心力,在承包地上种下80棵优质软籽石榴树、6000株葡萄树苗,还特意修建了一座40立方米的蓄水池来保障果树灌溉,盼着来年能有好收成。可出乎意料的是,2019年,当地启动生态项目,这片土地被划入规划范围,张建兵只得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依规领取了地上猪圈等设施的10万余元补偿款。

  命运的玩笑,来得猝不及防。2024年,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突然口头告知他,这片土地不再被征收了。当张建兵赶回自己的果园时,看到的却是整片果园被填埋了足足1米深的建筑垃圾,葡萄树和石榴树毁于一旦,土地严重板结,完全丧失了耕种条件。

  辛辛苦苦劳作的心血化为一片废墟,张建兵没有放弃,2025年3月22日,他通过邮寄的方式,正式向主管部门递交了《行政补偿申请书》,恳请其对被毁的石榴树、葡萄树、蓄水池等进行合理补偿,并将土地恢复原状。然而,苦等近三个月后,他收到的却是主管部门在答复中否认涉案地块在征收范围内,还声称自己“不是行政补偿的责任主体”,并将责任推给了下属的街道办事处。

  面对主管部门这样的答复,张建兵不甘心自己的合法财物不明不白地流失。在亲友的建议下,他辗转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后,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吴国亮律师代理这起案件。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展开详尽的调查取证工作。他深知,要打破主管部门“不在征收范围”的推脱借口,核心在于找到其官方文件中的自相矛盾之处。此后数日,律师埋首于堆积的案卷中,逐页梳理、反复核对,终于挖掘到了关键突破口——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这份官方文件中,记载了张建兵的4.8亩土地就是在2019年的该地生态项目中被征收的,且张建兵已经领取了部分地上附着物(猪圈)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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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面对主管部门代理人的避重就轻,律师展开了精准有力的辩驳:

  其一,主管部门作出的涉案答复,与下属街道办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内容严重相悖,既然涉案土地曾被列入生态项目规划,且主管部门已实际对部分附着物(猪圈)进行了补偿,如今却以“不在征收范围”为由拒绝履行补偿义务,显然是罔顾事实、自相矛盾。

  其二,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指出:该主管部门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主体,更是法定的补偿义务主体。其在收到张建兵的补偿申请后,既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也未说明“无权处理”的法律依据,便直接将责任推给街道办事处,属于典型的怠于履行法定职责。

  冠领律师条理清晰的论述和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让被告代理人无从辩驳。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1月30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一、撤销被告主管部门作出的《关于对张建兵〈行政补偿申请书〉的答复》;二、责令该主管部门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张建兵的行政补偿申请依法重新作出处理。

  一纸薄薄的判决书,承载着沉甸甸的公正,犹如一道曙光,照亮了张建兵的维权之路。本案中,冠领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严谨的执业态度,为这位老实本分的农民,重新赢回了获得合理补偿的宝贵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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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