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这几年生意失败,欠了不少债,名下唯一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偏偏这时候,房子被划入了征收范围。征收方告诉他,房子因为被查封,补偿款暂时不能发。老周既担心房子被拆后无家可归,又怕补偿款被债主全部拿走。他实在想不通,查封归查封,征收归征收,这两件事搅在一起,到底该怎么办?拆迁补偿中,房屋被查封或抵押了,补偿款还能拿到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老周的房屋被查封,意味着法院已经对该房屋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房主不能随意处分房屋。而房屋被征收,则是政府依法收回房屋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本身将面临拆除。这两者看似矛盾,但法律上有明确的处理规则。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并不影响征收补偿的进行。征收部门仍然可以依法对房屋进行评估、签订补偿协议、发放补偿款。
区别在于,补偿款的去向受到限制:这笔拆迁补偿款,本质上是被查封财产的一种转化形式,即从“房屋”转化为“补偿款”,但财产上的查封效力会随之转移到补偿款上。抵押权人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当房屋因征收而灭失时,抵押权并不消灭,而是转移到补偿款上。征收部门在发放补偿款时,通常会要求老周先还清抵押贷款,或者将相当于抵押权的补偿款部分直接支付给抵押权人,剩余部分再归老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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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霍雨菲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