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决定下达仅七天,560平米房屋遭强拆,冠领律师助村民维权获胜

2025年9月30日,安徽淮南的崔先生正满心期待国庆佳节的到来,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从喜悦陷入茫然尚未撤离的挖掘机、满地的砖瓦碎片,无声宣告着他的家已在当天因强拆化为废墟。

明明七天前才收到补偿决定,有关部门为何未经通知便强拆房屋?这究竟是否合法?带着重重疑惑,崔先生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研判后,指派律师李鑫代理此案。冠领律师随即赶赴淮南深入了解案情。

崔先生在淮南某村拥有一套占地560平方米的房屋,持有农房准建证及完整建房手续,一家人住得安心舒适。几年前,当地启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因与征收部门未能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崔先生一直未签订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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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5年9月23日,征收部门直接向崔先生作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书》,其中明确了安置人口、安置内容,以及救济期限与途径。然而,崔先生尚未想好应对之策,征收部门便在七天后组织人员强拆了该房屋。

冠领律师分析认为,征收部门实施拆除必须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其在强拆前未提前通知、未履行催告义务、未保障复议和诉讼期限、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已构成程序违法。律师以此为核心,收集多份证据并代理崔先生提起诉讼。

庭审中,征收部门辩称,拆除房屋系为公共利益,补偿安置方案合法,且已履行催告与告知义务,拆除行为规范有序。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道,《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书》载明“如不服本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而征收部门仅隔七天便实施强拆,完全剥夺了崔先生的法定救济权利。

其次,律师紧扣《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指出,征收部门不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无权直接强拆公民的房屋;其未书面催告、未依法送达强制执行文书、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均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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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律师强调,行政机关行使职权需兼顾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即便征收项目本身合法,征收部门也必须严格遵守强制执行程序,无权擅自实施强拆。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主张,认为征收部门对其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但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已履行《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催告、送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据此,法院于2026年3月作出判决:确认征收部门强制拆除案涉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追求公共利益,绝不能以牺牲程序正义为代价。本案中,征收部门仅用七天便完成“作出补偿决定”到“实施强拆”的过程,架空了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救济权利。而此次法院的判决再次明确:程序违法,就是违法!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