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因江西某地工业园拆迁项目启动,王仁俊与征收部门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工作人员向他保证:“放心!补偿款会尽快打到你账户,到时候还会给你安置能建门面房的临街宅基地。”王仁俊满怀憧憬。为了配合拆迁工作,他在协议签订后三天内便腾空了自家住宅,还咬牙低价变卖了营生的钢筋加工设备,带着家人外出租房。2019年初,拆迁补偿款足额到账,他更加相信临街宅基地指日可待。
然而,安置一事迟迟没有下文。2020年春,他从老友处得知:与他情况相似的拆迁户,不仅在临街建了房,还在园中村盖了别墅。这个消息让他如坐针毡,他连忙去找行政部门询问意向地块的情况,对方回复说“还不能动工”。可王仁俊早就听说,那块地从去年起就一直有人盖房,其中还包括当年没签拆迁协议的人。明显的不公让他倍感愤懑。

此后三年,王仁俊频繁前往相关部门反映诉求。工作人员每次都答应解决问题,却始终无实质进展。2023年9月,又一封《信访处理意见书》寄来,这回倒是给了他三个相对明确的方案:退回补偿款、住回老房子;或接受非临街地块安置;或等凑齐人数再分配能建门面房的地块。他选择等待。可直到2023年底,仍无任何消息。在儿子的劝说下,王仁俊决定委托专业律师,他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肖磊律师承办此案。
了解案情后,律师先协助王仁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当年征收项目审批文件等材料;之后指导他向县、乡行政机关提交了安置补偿申请,均未获回复。律师遂代理王仁俊,于2024年底,以承继原征收部门(已于机构改革中被撤销)职能的县行政部门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其30日内制定安置方案,获复议机关支持。
2025年1月,王仁俊终于等来了《关于安排拆迁规划宅基地自建的通知》。可展开一看,心又凉了半截非临街地块二选一,位置和数量都远不及同村村民所得。六年等待,换来的仍是“边角料”。他再次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通知,并责令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安置方案,赔偿因未落实安置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庭审中,行政部门不仅以“王仁俊拒绝接受所分地块导致安置拖延”为由,提出“补偿协议无法履行”,更是直接对补偿协议的效力提出质疑。其称案涉土地是农村宅基地,而其只负责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职责,且其职权范围内能采取的补偿方式不包括《补偿协议》约定的“划地自建”,故《补偿协议》无效。

冠领律师强调,案涉《补偿协议》是原征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灵活调整安排,系双方自愿签订,属于合法有效的行政协议,具有公信力和既定力。机构改革后,被告承继征收安置职责,即使王仁俊不接受划地方案,被告也理应依约重新安排。
法院经审理认定协议合法有效,判令被告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12.5万元,但以协议未明确约定临街安置为由,未支持重新制定安置方案的诉求。
王仁俊与被告均不服,分别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告坚持案涉协议超越职权、安置费用不合理的意见;冠领律师则强调王仁俊应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临街宅基地安置待遇。
二审开庭前,冠领律师没有机械地等待诉讼对抗,而是聚焦王仁俊的核心诉求,积极与法院、被告及其他部门沟通。
经过多轮协商,王仁俊与相关部门于2026年3月24日签订《和解协议》:相关部门将两处地块(其中一处临街、一处非临街)交付给王仁俊自建。之后,王仁俊与被告自愿撤回上诉,这场历经七年之久的拆迁安置纠纷终得以化解。(除冠领律师外,其余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