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遇“同屋不同价”还被强拆,冠领律师助委托人获139万补偿

年近六旬的刘正华(化名)在山东济南的某处街道拥有一处自住房。2023年10月25日,因当地修路项目的推进,他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面临拆除。

对于修路这种造福乡里的公共建设,老刘很愿意配合,但在谈补偿的过程中,老刘却遇到了令人憋屈的事情:征收部门居然“区别对待”。明明是相同地段、相同情况的房子,给老刘房屋评估的每平方米单价,偏偏比别人低!老刘没法接受这种不公,拒绝在不合理的协议上签字。

然而,更让人气愤的操作来了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征收部门直接开来了挖掘机,老刘的房屋竟遭遇了强制拆除!房子变成了满地废墟,看着自家好好的房子转瞬成了一堆瓦砾,又想起补偿标准的区别对待,老刘又急又气。

经过多番打听,他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后指派杨维勇律师和卫艺媛律师代理老刘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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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接手后,针对案涉房屋情况开展了全方位梳理,重新核对相同区域拆迁户的补偿标准,固定征收方“同屋不同价”区别对待的核心证据,并仔细梳理房屋遭到强拆的全流程,分析出房子被强拆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征收方的行为明显违法。

分析案情后,律师代理老刘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深知,打官司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争一口气,而是为了把当事人的损失实实在在地补回来。于是,律师灵活运用规则,打出了一套“以诉促谈”的组合拳。

律师积极和主审法官讨论,与征收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律师明确表态:房子是突击拆除的,程序明显违法,这说不清的责任就不能让老百姓背,必须给出公平合理的评估单价。

经过律师的不断斡旋,征收部门终于同意协商解决补偿问题。在庭审过程中,两位律师依托完整证据链,指出征收部门两大违法问题:一是违背公平征收原则,对同等条件房屋制定差异化评估价格,补偿标准显失公平;二是未经法定程序、未保障住户签约复议权利,擅自实施行政强拆,执法流程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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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的主持下,历经多轮磋商议价,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面对确凿的证据与法理支撑,征收部门给出了令老刘十分满意的合理补偿:139万余元,比最初的征收决定补偿的数额多了15万元!确认款项实实在在打入账户、评估公司顺利盖章后,老刘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随后,在律师的指导下,老刘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2026年2月13日,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这场维权之战,以和解撤诉圆满结案,百万真金白银落袋为安,老刘对结果很满意。冠领律师也将继续秉持法理为民的办案初心,兼顾法理与情理,高效破解维权难题,助力每一位当事人拿到公平、足额的补偿。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