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秋天,浙江的段先生与妻子怀着对西北的向往,在当地承包了3亩多的土地,并建设了多间房屋。然而,十几年后,这片承载着全家希望的土地,成为了让他们寝食难安的“烫手山芋”。
2017年,为了配合当地绿化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找上门来商谈拆迁补偿事宜。经过几番磋商,段先生与对方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将案涉4000余平方米的房屋置换近700平方米的安置房。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段先生爽快地交出了土地及房屋,并眼睁睁看着推土机将自己半生的心血夷为平地。

然而,承诺的安置房却像海市蜃楼,迟迟不见踪影。从2017年到2025年,期间,政府以领导更替、政策调整为由不断推诿,原本约定的安置房面积只兑现了不到100平方米。
2025年,段先生再次看到政府启动了同一地块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并与其他村民签订了新协议,他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已然受到了侵犯。无奈之下,他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肖磊律师代理自己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接受指派后,冠领律师系统梳理了关键证据:包括2017年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原件、不动产测量图、现场勘测草图等。其中,协议原件清晰显示有关部门已盖章确认上述协议内容。此外,律师还查阅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为庭审辩论做好准备。
2026年1月,审理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
庭审中,有关部门声称该绿化项目的法定征收主体是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没有职权,因此该协议应属无效。
冠领律师指出,有关部门在2025年同一改造项目中再次作为甲方与段先生签订补偿协议,表明其具备征收补偿职权。由于案涉绿化工程并无官方批文,段先生的房屋已被拆除多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对拆除段先生房屋的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2026年3月,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确认案涉协议无效,有关部门限期对段先生的损失采取补救措施。
面对根本没有正式批文的征收项目和房屋被拆的困境,冠领律师没有拘泥于现状,而是通过法律武器帮助段先生拿到了获取补救措施的机会,从而避免了因协议无效而陷入“房财两空”的僵局。
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本案启示我们:签订补偿协议后,务必妥善保管协议原件及附件,如遇政府拖延履行,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行政诉讼确认权利。
撰写人:杨佳钰审核主编:张冠彬:1013分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