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绵阳的刘长利(化名)因房屋被征收与相关部门签下了征收补偿协议,因此拿到了43万余元的补偿款。按常理,补偿完毕后相关部门应按顺序推进下一步拆迁工作,但此事却在不久后出现了差池。
几个月后,刘长利得知该地块又启动了一个征收项目,补偿标准比上次要高很多,且自己的房子仍在征收范围内。为什么同一处房子会在同一时段被征收两次,为什么自己拿到的补偿款打了折扣?面对这诸多疑问,刘长利与相关部门相持不下,迟迟没有交出房屋。

2025年1月8日,当地街道办在未与刘长利完成房屋交接的情况下,直接组织人员将他的房子夷为平地。面对断壁残垣,刘长利痛心疾首。由于协商补偿未果,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严囡茜律师代理他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律师接手案件后,指导刘长利固定了相关证据:银行流水证明补偿款已领取,但没有任何书面文件能证明房屋已正式交付。同时,她调取了街道办强拆前后的照片和沟通记录,坐实了对方“未交房、先强拆”的事实。这一系列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5年11月,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庭审中,街道办态度强硬。他们认为,刘长利既然签了协议、拿了全额补偿款,就意味着他已经自愿放弃了房屋权益,完成了事实上的移交。街道办据此认为,后续的拆除行为只是履行协议的正常步骤,并非强制拆除,因此本案不具备可诉性。
此外,街道办还提出,刘长利2017年签订的协议,2025年才起诉,早已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法院不应受理。

针对街道办的辩解,冠领律师进行了有力反驳。她指出,领取补偿款与交付房屋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不能混为一谈。在没有完成法定交房手续,也未取得法院强制执行裁定的情况下,街道办无权擅自拆除公民的房屋。
冠领律师强调,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在没有强制执行权时,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街道办的行为,跳过了催告、申请法院执行等法定程序,是典型的程序违法。至于起诉期限,刘长利起诉的是2025年的强拆行为,而非2017年的协议,自然应从知道强拆之日起算,并未超期。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案涉强拆行为违法。
但街道办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冠领律师继续代理应诉。由于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法院遂驳回了上诉请求。
本案警示广大拆迁户,行政机关的任何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程序正义是守护公民财产权的重要防线。面对违法强拆,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